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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或回原籍落户材料

更新时间:2024-06-30 22:11:10作者:未知

淄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或回原籍落户材料

  淄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或回原籍落户材料:

  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淄博户政业务便民服务之精简申请材料:

  (1)市内居民整户迁移过程中,凡《居民户口薄》能够直接体现亲属关系,通过个人承诺或声明可以认定的,按原户口簿体现的亲属关系进行登记,替代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凡通过市局“警务云搜—一次办好请求服务查询”平台或淄博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户籍档案可以查询、确认,并由个人承诺或声明可以认定的事项,均可作为申请材料依据,可以替代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或文书。无法核查、核验的,按原规定执行。

本文标签: 亲属关系  淄博  户口  淄博市  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