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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工伤认定情形 烟台工伤认定在哪里

更新时间:2024-04-09 11:16:02作者:未知

烟台市工伤认定情形 烟台工伤认定在哪里

  烟台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工作  工伤  工作时间  场所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