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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允许生三胎吗?(福建三胎政策)

更新时间:2024-02-22 00:27:58作者:佚名

福建允许生三胎吗?(福建三胎政策)

  福建省目前仍实行“二孩政策”。

  但是,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类人经批准可以生育3胎:

  ➊ 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➋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➌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➍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➎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规定生育三胎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还能按照一胎、二胎的补贴标准,享受产假和生育待遇!

本文标签: 子女  夫妻  福建省  已有  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