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申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吗
2024-06-09
更新时间:2024-06-09 22:13:04作者:未知
临沂在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办理对象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申请条件
1)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
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
或已丧失中国国籍的;
或外国人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3.)承诺书(参保人本人无社会保障卡、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需填写承诺书)。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申请时间
(一)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生保障服务区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600721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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