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济宁住院报销比例(济宁市住院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4-07-30 11:08:27作者:未知

济宁住院报销比例(济宁市住院报销比例)

  济宁市参保职工、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标准明细

  

  1.一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分别降低150元、200元,第3次开始依次递减直至为零。

  2.在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发生的住院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10%。

  3.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4.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90%。

  5.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6.一个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含);超过10万元以上的住院费用,职工市级大病保险按90%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

  7.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市级统筹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负担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40万元。

  8.纳入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的特殊疗效药品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80%,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限额为40万元。

  9.纳入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的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治疗所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继续实行双渠道购药和管理,单独列支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85%,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

本文标签: 万元  标准  职工  大病  费用  

为您推荐

济宁住院报销比例(济宁市住院报销比例)

济宁市参保职工、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标准明细~记得收藏!济宁职工医保报销按在职和退休划分;居民医保报销按成年人、未成年人、医保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划分。

2024-07-30 11:08

济宁异地就医医保备案渠道(济宁异地就医网上备案)

线下通过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服务站以及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备案;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为他人备案)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自助备案。

2024-07-30 11:07

济宁医保系统停机公告 济宁市医疗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将于2021年12月31日20:00至2022年1月1日6:00进行升级。

2024-07-30 11:07

济宁异地就医政策 济宁市医保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济宁市正式全面实施我省简化异地就医新政策!异地就医备案时不需再提供证明材料,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时不需再办理备案等。

2024-07-30 11:06

济宁医保目录查询(济宁市医保卡查询)

2022年1月1日起,济宁市落地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2024-07-30 11:05

济宁医保全省通办及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渠道

济宁市医保政务服务“全省通办”及“跨省通办”事项包括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2024-07-30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