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4-04-05 00:27:31作者:佚名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吸引留学人员来烟创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孵化进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 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有关部门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获得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资助的留学人员及项目,具体包括: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项目;

  3.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4.其他海外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

  二、配套标准

  当年度申报入选相关资助计划的项目,以有关部门文件公布的扶持资助额度为准,由市财政按 1:1 比例提供资金配套。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受“适用范围”中多项资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配套资助。

  三、经费申请、划拨、使用和管理

  1.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列入市级预算,经批复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拨付相关单位。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部门文件公布的资助项目,1 个月内将配套经费直接拨付给留学人员企业。

  3.配套经费适用范围同入选计划项目的使用规定一致,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留学人员企业对配套经费使用实行年度决算,连同项目开展情况报告于每年度12月15日前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对配套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使用配套经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回财政配套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办法有效期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 号)文件保持一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为您推荐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吸引留学人员来烟创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孵化进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有关部门政策规定,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4-05 00:27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标准

当年度申报入选相关资助计划的项目,以有关部门文件公布的扶持资助额度为准,由市财政按1:1比例提供资金配套。

2024-04-05 00:27

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适用范围

根据《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使用范围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4-04-05 00:27

烟台市柔性引才专项补贴发放办法(烟台市柔性引才专项补贴发放办法)

为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根据《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鲁人社发〔2019〕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4-05 00:24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经费申请+划拨使用+管理方法

根据《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费申请、划拨、使用和管理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4-04-05 00:24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有补贴吗?(烟台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烟台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2024-04-05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