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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9 00:26:55作者:未知

山东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关于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地可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标准不低于50元/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租赁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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