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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指南(济南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20 00:17:21作者:佚名

济南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指南(济南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办理窗口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20—22号窗口。

  ◆办理条件

  1.符合异地住院条件,未实现联网结算。

  2.灰名单、急诊死亡、住院前在急救车上发生的治疗费用。

  3.因意外伤害、生育合并症、工伤(职业病)康复合并症,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3.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单)。

  *视情况需补充的材料:(1)转诊转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单;(2)发生急诊的需提供急诊发票原件、病历和明细清单;(3)存在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证明赔付情况的法律文书。

  ◆办理程序

  1.提交报销材料。

  2.审核结算拨付。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资金到账。

  ◆咨询电话:0531-68967250。

  ◆监督电话:0531-68966215。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

本文标签: 病历  急诊  合并症  原件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