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怎么缴费?(九江城镇医疗网上缴费)
2024-01-22
更新时间:2024-01-22 22:21:05作者:佚名
一、2022年度费用提高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0元。
1.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这是国家补助的部分。
2.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这是个人应缴的部分。
二、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是否受集中征缴期限制的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体化征缴实施方案》要求,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间改革的过渡期内,各地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工作。
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四、 是否设置待遇享受期的有关规定
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参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农业转移人口、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