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公租房申请流程(邹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4-08-04
更新时间:2024-08-04 11:15:44作者:佚名
济宁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按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成员数量分级确定补贴标准:
1口人家庭(申请人单身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补贴300元/月;
2口人家庭补贴350元/月;
3口人及以上家庭补贴400元/月。
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
济宁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发放时间
从公示合格的次月起,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原则上为3年。申请人房屋租赁期不满3年的,按房屋实际租赁期限实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