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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金乡小升初招生原则(济宁市小升初政策)

更新时间:2024-09-09 11:14:09作者:佚名

济宁金乡小升初招生原则(济宁市小升初政策)

   金乡小升初招生原则

  1.公办学校。初中招生实行中小学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办法;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有义务教育划片招生任务的合作办学学校,首先应完成义务教育划片招生任务;之后优先满足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仍有空余学位的,再面向社会招生。

  3.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4.城区学生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不得拒收。

  5.对自愿报名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一经确定,不得另行择校;其它学校不得招收己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划片  面向社会  学校  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