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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伤医疗(烟台工伤医疗费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26 11:05:56作者:未知

烟台工伤医疗(烟台工伤医疗费报销标准)

  烟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指南

  职工因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用可以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直接结算。除工伤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应就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费用与工伤职工据实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代发。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步骤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方式:电脑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mart.rshj.yantai.gov.cn/smartsisp-dwwb/#/ytlogon),搜索“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按要求申报。

本文标签: 工伤  劳动能力  职工  医疗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