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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才购房补贴相关疑问解答(济南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03-23 00:23:25作者:佚名

济南人才购房补贴相关疑问解答(济南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策)

  申请条件中的驻济企业如何界定

  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包含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平阴县、商河县)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申请条件中的在济其他住房如何认定?

  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人才购房补贴何时可以申请?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将按照“集中申请、集中发放”的办法进行。

  2020年度具体受理时间将根据市人才办统一工作部署,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济南住建”等官方渠道另行公布,请大家关注。

  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其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的,是否可以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分为几种类型:

  1.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再重复享受。

  2.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

  3.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本文标签: 住房  政策  莱芜  济南  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