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查询
2024-07-19
更新时间:2024-07-19 11:11:52作者:未知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在离开外地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温馨提示:相关事项建议咨询人社局(0533-12333)
温馨提示: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市政府根据省政府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二)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