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淄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2024-07-24
更新时间:2024-07-24 11:16:50作者:未知
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
1. 男性需交满30年;
2. 女性需交满25年。
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法:
1. 退休后需一次性补齐年限;
2. 已参保人员按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 新参保人员按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个体劳动者缴纳医保:
应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个体劳动者中断缴费情形:
1. 超过规定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视为中断缴费;
2. 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3. 中断缴费2年以上重新缴费的,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同时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可计算为缴费年限。
4. 不补缴的,视为新参保,缴费年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