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武坚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南
2024-05-05
更新时间:2024-05-05 00:19:46作者:佚名
NO.1
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NO.2
招生时间
2021年7月8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NO.3
报名材料
(1)户口簿
(2)父母房屋所有权证
(3)出生证明
(4)幼儿教养手册
(5)幼儿预防接种卡
NO.4
报名地点、流程及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树仁楼一楼(具体位置如下图)。
电话:80832296-8019
一(2)班为家长休息室(由工作人员发放序号,根据序号依次在登记点办理手续)
一(3)、一(4)班,为入学登记处
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四望亭路16号。
电话:13301455783 18012131763
NO.5
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具有施教区家庭正式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住址)所属施教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在施工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扬州市区直管公房租赁凭证》的房屋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未入住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适龄儿童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的父母应在今年5月31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同套住房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或照顾:
①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②积极做好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烈属、军人子女以及体教结合学员给予入学照顾。
2、取消择校生及费用,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按照随机分班的原则公开分班流程。
3、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区内所有弱势群体适龄儿童公平就学。
①特困家庭子女。今年将在解放桥小学招收宏志生。区内特困家庭子女,由家长书面申请,凭《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特困职工特困证》及相关材料到解放桥小学报名。符合条件,但不便到上述学校就读的,可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享受“宏志生”同等待遇。“两证”不全的困难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宏志班”,经调查属实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宏志生”材料由学校审核,招生办审批。
②随迁子女。依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随迁到广陵区的随迁子女,家长凭原籍户口簿、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广陵区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生证明(以下简称“四证”),到居住地所属公办小学登记。居住地所属公办小学学位已满,或“四证”不全者,由区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③拆迁住户子女。拆迁户已分配或购买新的房产,凭房产证及户口簿到新房产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拆迁户在新房产尚未分配到位的过渡期间,凭户口簿、拆迁协议等材料到原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④特殊体质儿童。区内残疾适龄儿童,可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凡要求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且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得拒收。我区培智学校面向全区招收符合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入学,与普通小学招生工作同步进行;聋、盲、哑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可到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NO.6
报名提供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不予录取
1.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准备请参照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2.今年城区各小学将根据市教育局和房管局提供的“不动产验证”专线,对提交的所有“不动产(房产)证原件”和“无房产信息”进行集中查验。如发现假不动产(房产)证将报市房管局提交公安部门按“伪造证件罪”处罚;“无房产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校入学资格,并报教育局和房管局备案。
3.报名时,家长需要签订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协议和承诺书。
NO.7
8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家长在传达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NO.8
施教区范围
东至泰州路、南通东路;南至古运河步行桥向东南至江阳东路和施井路交叉口,沿江阳东路向西至徐凝门路,转向北至徐凝门桥,沿古运河向西至渡江桥;西至渡江路、国庆路;北至文昌中路、玉井巷、万寿街、黄牛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