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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0年第4号预警(教育部的2020第2号通知的四不准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25 00:13:09作者:佚名

教育部2020年第4号预警(教育部的2020第2号通知的四不准要求)

  近期,江苏、山东、河南等地学校发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加强督查,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影响 学生健康 。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4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结合当前暑期高温特点,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责任

  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学生食品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细化管理

  各地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安全可控。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 ,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加强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 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五毛食品”“白粉”零食和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健康、不安全食品,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本文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  学生  学校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