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2021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材料
2024-02-26
更新时间:2024-02-26 00:27:50作者:佚名
一、入学条件
(一)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入学以下学校还需具备的条件:
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学校(含崇川学校同和校区):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2)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或多胞胎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纳入统筹安排入学。2022年获证时限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5月31日以前(含5月31日)。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纳入统筹安排入学。
(三)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thrss.cn/ntmh/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