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2024-02-24
更新时间:2024-02-24 11:10:18作者:未知
根据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将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与流程团
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今年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按以下流程进行,敬请各位家长支持、配合。
(一)为防止人员聚集,避免家长等待时间过长,今年我校新生报名采用网上预申请方式。6月15日开始,请各位家长登陆网站,进入南通市虹桥小学校新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新生入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关注自己到我校现场报名时段(网上申请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入学必须经家长及孩子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合格,并领取入学通知书为准)。
新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时间:
新生家长在本校施教区有自有住房的:2021年7月4日(星期日)至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新生为外来随迁子女(家长在本校施教区租房居住并有居住证的):2021年7月7日(星期三)至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请家长按照网上报名预约单规定的时间,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携带孩子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流动人口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入学也要网上申请,网上申请从6月15日开始,请各位家长登陆网址,进入南通市虹桥小学校新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新生入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由于我校流动人口子女学位极少,报满即止)(网上申请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入学必须经家长及孩子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合格,并领取入学通知书为准)。7月7日、8日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携带孩子到我校进行入学材料的现场审核。由于我校流动人口子女学位极少,网上申请成功的流动人口子女也不能保证有学位,请各位家长早做准备(可到附近有学位空额的学校申请、报名)。
二、招生地点
南通市虹桥小学校内(虹桥新村西区,虹桥菜场西100米)。
三、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外环西路以东—青年西路以南—虹桥新村惠虹路以西—虹桥路以北;外环西路以东—战胜河以南—体育馆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长江边—任港路以南—外环西路以西—虹桥路以北。
五、招生方法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持新生入学报名表、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独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时段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领取入学通知书。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外来随迁子女)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且居住证地址为我校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外来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到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在本地适龄儿童报名基本结束后,仍有学位空额则予以录取):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本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thrss.cn/ntmh/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
(5)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六、说明
1、报名时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还(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家长)。
2、若我校学额已报满,则上述已登记的流动人口子女(外来随迁子女)请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一律由家长陪同,并携有关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4、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为切实做好学校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请遵循学校的“流量控制,分批报名”的要求,不聚集。同时请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一名孩子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入校),依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症状一律不得入校),有序入校。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