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沂初中各学校联系方式(新沂市学校)
2024-04-08
更新时间:2024-04-09 00:16:43作者:未知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北校区2020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贾汪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贾教〔2020〕37号)文件精神,2020年起贾汪区全面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并与江苏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对接。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结合我校区实际,为做好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条件:
1.施教区:①桃源路以东、水渠路以西、302县道(贾汴路)以南、山水大道以北的新城区部分(含高盛汉郡、蓝庭国际、锦绣翰林、永福城、德客城、桂府花园、锦世豪庭、金水湾、桃源公馆、光航城、卧龙城、锦凤溪、泉城花都ABCDE等小区及大泉办崮岘村);②水渠路以东、龙山路以西、302县道(贾汴路)以南、山水大道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贾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新生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所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新生报名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①7月10日-15日,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及确认。
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月10日-15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平台网址及报名办法上级主管部门会及时发布)。
③7月18日-19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第二阶段报名。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二)材料现场复审时间及地点
1.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
7月18日—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2.材料现场复审地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北校区
四、新生报名现场材料审核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按规定时间到校接受现场材料复审。
(一)复审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园毕业证(2020年幼儿园毕业生)、学生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
2.全家户口簿(具有贾汪区户籍)、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等,已上房且实际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契税证明,近期2个月水电费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双方住房查询证明原件(查询时间:2020.7.1后,查询方法见附件。如果父母无房产用新生上学同一户口上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交父母双方房产查询信息,外加报名所提交的房产查询信息)。
★注:房产在我校区一年级施教区范围内(新购房产必须实际居住),且符合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按贾教〔2020〕37号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七条“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办法”规定执行)。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确定施教区(实际居住: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中生活)。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非贾汪区户籍到我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② 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③ 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④ 随迁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出具儿童的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贾汪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5.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日前分别向区人才办、徐州工业园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6.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婚家庭: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
(3)其他未尽事项现场告知
7.复审材料准备顺序:①学生报名信息表(到校复审通过后打印签字)②学生毕业证③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复印件④房产类材料等复印件【其中产权所有人页(含房主姓名、房屋楼号住址)复印2份,其中一份附到最后】⑤发票类信息(2个月)等。
8.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房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拆迁协议书页;无房证明一页(交原件);购房合同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交房时间页及尾页,所购房发票、契税证明,水电费发票等;结婚证、学生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园毕业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等单页复印。
(二)新生报名材料复审办法
审核流程:
1.领号:复审当天进入学校人员:家长1人+学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彭城码或苏康码,配合学校门卫检查彭城码或苏康码、测量体温领号后进入学校;
2.等待复审验证:按照现场引导,进入相应场所等待验证;
3.材料复审验证:现场审核验证,按照要求核验相关材料原件;初审合格的填写《一年级新生信息登记表》,并接受复审。初审不合格者回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
4.离校:审核完成,按指引离开学校。
特别注意:
★当天彭城码或苏康码绿码可以排队等待,黄码、红码不得进入校园。
★14天行动轨迹不涉及中高风险区可排队等待。
★体温不得超过37.3℃,如体温异常将不得进入校园。
★报名当天,报名家长仅限1人,建议孩子父亲或母亲本人前来,便于疫情信息查询及其他信息核实。
★请务必提供真实信息,不得隐瞒发烧或接触史,因不提供如实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温馨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材料时每户家庭只能有一名家长(父亲或母亲)按照对应的时段分批进校,要携带孩子。
2.请带好一个文件袋(内装上述材料的原件、一支黑色签字笔)。
3.为了方便电脑端与手机端双向修改信息,建议让网上采集信息的手机机主来现场审核,夫妻之间保持电话畅通。
4.无需提早排队,是按条件录取而不是按时间早晚。
5.现场审核过程中请各位家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大声喧闹,不在校园内吸烟。审核结束,请及时离开校园。
6.如有疑问,我们会及时处理,请您耐心配合!
六、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校验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七、录取公示时间
1.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文件规定的方可录取。
2.经招生领导小组资料审核后,报名材料需报请上级部门查验材料真伪,查验无误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北校区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