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初中2021年招生公告 2021如皋初级中学招生
2024-02-20
更新时间:2024-02-20 11:07:16作者:佚名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九华镇行政区域。
三、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0时——8月14日24时
四、报名流程
1.家长认真阅读“2021年如皋市新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家长端”操作流程,并在手机端网上报名申请。
2.招生平台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
3.填报信息比对成功的,网上平台将反馈信息至家长;信息比对未通过的,学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家长,或指导其完善相关信息。
4.学校将招生名册报市教育局复核。
五、报名条件
(一)本地居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不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和车库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正式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居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须是独立拥有,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居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需凭原房产证、户口簿向施教区招生学校申请现场核查)。购房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簿主页;②监护人户口簿信息页;③儿童户口簿信息页。
B.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住户持拆迁安置合同、购置发票、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申请子女就读。若拆迁安置部门交房滞后,可以凭拆迁合同、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小产权房首位住户持与开发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购置发票、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申请子女就读。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簿主页;②监护人户口簿信息页;③儿童户口簿信息页。
C.农村自建房。请准备好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簿主页;②监护人户口簿信息页;③儿童户口簿信息页。
上述房产持有人须为入学儿童的直系亲属(指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单位务工。父母双方均在九华务工,且与在九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用工单位共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居住证或租住房协议一年以上、提供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簿主页;②监护人户口簿信息页(父母双方);③儿童户口簿信息页。
B.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且夫妻双方在九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经营、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居住证或租住房协议一年以上、提供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户口簿主页;②监护人户口簿信息页(父母双方);③儿童户口簿信息页。
六、咨询电话
九华初中:0513-87574803;0513-68520608;18014382713
教管中心:13776983853
市教育局:0513-87623020;0513-87623021;0513-87623022
七、特别提醒
1.请诚信登记入学信息,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会影响学生入学。
2.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8月14日24时平台关闭,请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并提交信息。
3.招生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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