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户口离婚后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21:07:10作者:未知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一般如果另一方参与了还贷那么作为房子的拥有者就该补偿还贷所增值的一部份;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而还贷也由一方还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无权进行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分割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只要一方有参与还贷那么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财产,所以,在财产的分割上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属地自己的财产就应该要合法的索要,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在我国的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此时是需要处理一系列的问题的,涉及到财产分割的,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此时是应该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来确定的,只要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合理合法的,我国的法律都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