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户口离婚后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14:08:16作者:佚名
一、离婚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离婚中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处理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婚生子由谁抚养,每月出抚养费多少,当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给付抚养费元);
3、财产处理问题(诉讼请求一般表述为:财产归谁或财产依法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
1、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货币的形式给予补偿。
2、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归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三、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
1、一般的起诉离婚,假如对方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话,那么财产是不会被冻结的,假如对方在诉讼之前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冻结财产。财产保全为的是以后的有效判决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此时是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配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双方之间分配的,只能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