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更新时间:2024-05-29 00:25:46作者:佚名

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非全日制用工产假规定可以享受,非全日制员工有产假待遇。但是,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中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非全日制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不需要遵守任何法定条件或程序,用人单位有权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的劳动合同以规避产假。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有产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制度是,小时工作制,平均一天不超过四小时,一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产假,单位应当批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就成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具有合法的地位,依法享有劳动权益。婚假、产假、医疗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从法理上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劳动者也应当享有。

但是,在现实的用工实际中,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劳动者婚假、产假、医疗期。因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

因此,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很难享受到婚假、产假等假期,劳动者只是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假、产假等待遇。既使工作中劳动者遇到需要休婚假、产假的时期,用人单位因有权随时终止,劳动者实际上也是享受不到的。此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期较短,工作任务往往也是阶段性的,如果在这期间劳动者长时间休假,会中断工作,可能会影响工作的进度,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同样可以申请产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享受产假待遇,但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权益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确定是否让劳动者享有相关产假福利待遇。

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产假  非全日制  

为您推荐

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产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劳动者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同样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产检,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但是不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以规避产假

2024-05-29 00:25

公务员试用期过后会被辞退吗 公务员试用期内会被辞退吗

公务员如果没有在试用期之内进行合格的是不会进行录用的。但是一般来说只要是在考核方便,没有明显的过错,一般都不会进行取消录用,如果有不可抗力因素没有达到要求或者是没有进行考核,可以将适用期进行顺延。

2024-05-29 00:25

股东抽逃出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股东抽逃出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法律

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家公司能够正常合理的运行与公司的股东的出资以及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一旦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出现的,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2024-05-29 00:23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签订单位吗

一般来说,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和合同的签订单位的,只要分公司的母公司在工商部门具有注册的营业执照,不违反国家的规定的话,那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和公司的权益也是受到保障的。

2024-05-29 00:23

申请专利权未被授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专利权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规定,如果经核实存在申请专利的内容作品属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以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或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属于专利申请范围的情形,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

2024-05-29 00:22

故意伤害罪轻伤14岁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故意伤害罪轻伤14岁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

因为14岁的未成年还是属于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行为自然人,所以故意伤害罪轻伤14岁的当事人还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若是其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5-2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