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户口离婚后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14:07:52作者:未知
一、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等相关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1、夫妻离婚时一方通过变卖、转移、无偿赠与等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不知情的,就可认定转移隐匿共同财产。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在当地的社会离婚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存在着转移买卖或者是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另外一方造成来说,其财产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所以人民法院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是可以写给其少分点财产的,但是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