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扬州疫情管控措施调整
2024-07-06
更新时间:2024-07-06 00:32:40作者:佚名
入江人员:委托在江人员或本人工作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填写《进入江都人员审批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申报,村(社区)、镇(园区)对审批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批准,将审批表推送至交通卡口。到达交通卡口后,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卡口查验无误后予以通行。
入江人员到达后,做好健康管理,并在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离江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向当地村(社区)报备,主动接受当地防疫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