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扬州市疫情防控公告
2024-06-29
更新时间:2024-06-29 00:30:55作者:佚名
风险区,缓来扬。主动劝导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亲朋好友非必要不来扬。如发现身边有来自涉疫风险地区的人员来扬或即将来扬,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扬后第一时间居家,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村(社区)和单位(或所在宾馆)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有广东、浙江、山东、吉林省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城市及上海市(3月2日以来)、连云港市旅居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不能提供的需现场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能流动。
抵扬后,严格落实“3+4+7”健康管理措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严格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
➤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外出,尽量单独居住,每日上门采样1次;
➤第4-7天严格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和公共场所,第4、7天采样1次,第7天双采双检;
➤第8-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14天采样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