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2024-08-05
更新时间:2024-08-05 00:44:05作者:佚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120急救站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25日至2004年2月24日之间出生),其中35-50周岁(1972年2月25日至1987年2月24日之间出生)的女性应聘人员或45-50周岁(1972年2月25日至1977年2月24日之间出生)的男性应聘人员需提供至退休时(女性50岁,男性60岁)不能少于15年缴费年限的社保参保证明。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不限户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东海县120 急救站二楼205室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对招聘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8-8780205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材料及收费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东海县120急救站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可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电子档);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1份;
4、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社保参保证明;
7、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应聘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及正式工作期间),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立即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驾驶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120急救站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驾驶技能考试
1、考核科目: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2、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试。(3)考试当天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码且不带“*”、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5、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由东海县120急救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作待遇
基本工资为东海县最低工资标准1.5倍,绩效工资另算,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九、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120急救站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120急救站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东海县120急救站应聘人员报名表
东海县120急救站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