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惠民保升级款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申请及给付
2024-02-20
更新时间:2024-02-20 11:11:48作者:未知
1.参保对象: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参保年龄:无年龄限制。
3.出资人与参保人关系仅限于:参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确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信息真实有效,确定承担为该未成年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办理保全理赔等义务;如有不实,该监护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参保时间:2020年12月30日0时-2021年2月28日24时。
5.保险期间:本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期间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2022年2月28日24时止。
6.本产品无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出资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产品将无息退还出资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申请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净保险费指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我们的各项费用(含营业费用、代理费、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后的余额,扣除部分占所交保险费的25%。
7.您在阅读并勾选同意《“常州市惠民保”健康服务手册》后即成为“常州市惠民保”健康医疗服务提供方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在您完成“常州市惠民保”相关参保流程后,作为客户可享受由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作机构提供的健康医疗服务。
本保险是由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其客户发起的团体保险,所有参保人同意并授权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本人及其所填信息的其他参保人办理参保。
8.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仅限壹份,超出壹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每位被保险人仅可选择“基础款”、“升级款”或“全面款”之一进行购买,不可同时购买。对于不满足参保条件的人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产品参保期结束后将进行参保资格校验及重复参保清理,不满足参保条件及重复参保的人员,将统一进行退保。
9.本产品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诚财险”)、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共同承办。由平安养老代表共保单位签发保单。
10.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约定:符合常州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规定的用户,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本产品保险费,详见本产品参保页面的《医保个帐支付授权书》
11.受益人:本保障计划的被保险人本人。
12.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凭证,出资人可在“常州市惠民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电子凭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