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失业保险基金条例(宿州市失业保险在哪办理)
2024-01-30
更新时间:2024-01-30 11:18:32作者:未知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哪些补偿?
答: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丸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 号)第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