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医院发布就诊指南(高青县中心医院官网)
2024-07-07
更新时间:2024-07-07 11:08:25作者:佚名
一、来院准备:
1.所有来院就诊、住院患者、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员,就诊全程均需正确佩戴口罩;
2.严格实名制就诊:就诊时凭个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
3.来院人员请经门诊、急诊大门进入,请出示行程码、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二、门诊、急诊就诊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聚集,医院实施非急诊、发热人群预约挂号诊疗就诊,请大家尽量通过网上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前来就诊。预约挂号,可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电话(2344485)等方式进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人工窗口挂号。
2.普通门诊患者及家属就诊按照指示标识,经预检分诊后进入门诊大厅。诊疗时间:8:00-12:00,13:30-17:30。
3.发热患者(体温≥37.3℃)请至发热门诊就诊(请沿标识指向前往;发热门诊在1号病房楼一楼东头),我院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就诊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需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4.医院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请自觉在候诊区候诊,在医生叫号后进入诊室就诊。
5.医院在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6.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内。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三、住院及陪护须知:
1.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限1人,保持相对固定,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并接受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史问询,在院期间请佩戴口罩,不要随意到他人病房和其他病区。注意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如果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及责任护士。
2.继续执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病区实行 24 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谢绝亲朋探视,建议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问候,避免交叉感染。
3.住院患者实施“腕带”管理,陪护人员需佩戴陪护证。在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进入所在病区,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病区。
四、核酸检测流程:
1.门诊、急诊待住院患者:医生开具住院证后,同时开具患者和陪人新冠核酸检测申请单,患者及陪人到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非急症患者须待核酸结果阴性后方可至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为防发生气溶胶污染风险,需进行各类内镜,手术治疗、肺功能等检查的患者,应按照科室诊疗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或肺部CT检查结果,方可进行相关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