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报销对象(青岛医保烟台住院报销)
2024-03-30
更新时间:2024-03-30 11:12:18作者:未知
报销对象:
烟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烟台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具体指: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二)本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