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婚预约指南 烟台婚姻登记预约
2024-03-26
更新时间:2024-03-26 22:06:54作者:未知
烟台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步骤: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受理申请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⑤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下方打印身份证号;
⑥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二、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内地居民:①身份证;②常住户口簿;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居民:①通行证或者回乡证;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①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华侨:①护照;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三、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③见证当事人阅知《离婚登记告知单》、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
⑤对符合条件的,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证》;
⑥收取《离婚证》工本费;
⑦颁发《离婚证》;
⑧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打印《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书》;
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