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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指南(泉州养老保险中心)

更新时间:2024-02-29 00:27:23作者:佚名

泉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指南(泉州养老保险中心)

  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福建省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为泉州最低工资标准。

  城乡居民:

  每年200元至2000元10个档次(每200元一档),多缴多得。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缴费地点:

  泉州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本文标签: 基数  年限  泉州  单位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