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 泉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024-02-27
更新时间:2024-02-27 11:08:01作者:未知
享受对象
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求职、就业、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泉务工人员)。
注:持证人需在取得证书后六个月内申请补贴,疫情期间时限六个月期满的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其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人员不属于见证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1.普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普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2.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9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3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950元;技师(二级)每人26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900元。紧缺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650元。
3.“两节”期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3月31日的,普通工种补贴标准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紧缺工种补贴标准从650元提高至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