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扬州疫情管控措施调整
2024-07-06
更新时间:2024-07-06 00:33:25作者:佚名
离江人员:由本人填写《离开江都人员审批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由村(社区)、镇(园区)对审批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批准。
到达交通卡口后,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离开江都人员审批表》,卡口查验无误后予以通行。
(1)离江人员出行时间为取得第2次核酸检测报告的当日或次日;(2)无手机人员可将个人信息绑定在同行人员支付宝上供出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