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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兵役登记规定 济宁市户籍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24-08-09 22:14:32作者:佚名

济宁兵役登记规定 济宁市户籍管理条例

  济宁兵役登记规定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兵役法》规定:

  1.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预备役登记

  2.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3.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4.通过“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即可进行网络登记

  5.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本文标签: 兵役  兵役法  济宁  现场  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