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动和录 泰安教师调动
2024-09-28
更新时间:2024-09-28 11:32:12作者:佚名
招工迁入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时限:
1.市内移居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省内迁入的,报派出所所长核准,5个工作日内办理;
3.省外迁入的,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10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